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恰蒂斯加尔邦:高等法院对州长Anusuiya Uikey拖延预留法案的请愿书

辩护人希芒·萨鲁贾向乌基提交了一份请愿书,称她的决定“违反了宪法”,给该州的这一规定带来了“不确定性”。在提交给高等法院的请愿书中,有人说,即使在议会通过了保留地法案之后,州长也没有签署该法案。

新德里|

一份针对恰蒂斯加尔邦州长Anusuiya Uikey的请愿书已经提交到高等法院,要求她尽快做出决定。

辩护人希芒·萨鲁贾向乌基提交了一份请愿书,称她的决定“违反了宪法”,给该州的这一规定带来了“不确定性”。在提交给高等法院的请愿书中,有人说,即使在议会通过了保留地法案之后,州长也没有签署该法案。

“2012年1月18日,邦政府将SC类别的保留比例提高到12%,ST类别的保留比例提高到32%,OBC类别的保留比例提高到14%,恰蒂斯加尔邦高等法院在听取各种请愿书时,驳回了这些保留比例,称其违宪。

在此之后,恰蒂斯加尔邦政府根据人口和其他原因,将该邦的保留地比例提高到76%。还包括为经济较弱的部分预留的4%。根据规定,保留法案在议会通过后,送交州长签字,但州长没有签字,”请愿书说。

请愿书还提到了州长在拉贾罗帕塔尔村的声明,她说:“我只是要求州政府召开一次特别会议,以增加对部落的保留,政府为每个人都做到了。”

请愿书还声称政府完成了Uikey回答她问题的条件。“通过几家报纸,我收到了关于州长声明的信息,我已经就保留法案向政府提出了10个问题。如果我得到他们的答复,我就会签署预订账单。现在政府也给出了答案。尽管如此,州长仍然保留了保留法案,”它补充道。

请愿书指责艾奇是“某一政党的成员”,而不是该州的州长,他说:“她不是州长,而是一个政党的成员。也许这就是她不签署法案的原因。然而根据宪法,如果议会通过了法案,那么州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表示同意。

知事只能将法案提交议会重新审议一次。如果议会再次提交给总督,无论是否有任何形式的修改,总督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准。但是州长违反了宪法。正因为如此,该州没有关于保留地状态的信息。”

它补充说,由于该州的保留比例不固定,高等法院对许多请愿书的听证会也陷入了停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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